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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105年 - 105 司法、海岸巡防、移民行政特種考試_三等_各類科、各科別、移民行政: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55253 | 科目: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5年 - 105 司法、海岸巡防、移民行政特種考試_三等_各類科、各科別、移民行政: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55253

年份:105年

科目: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

25 關於法律制定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所謂經立法院通過,總統公布之法律,係指在立法院院會三讀通過者
(B)立法院會議,須有立法委員總額二分之一出席,始得開會
(C)法律案之決議,除法令別有規定外,原則上以出席委員過半數之同意行之
(D)法律案之決議,若出席委員之可否同數時,取決於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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