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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104年 - 104 高等考試_三級_法制:行政法#24016 | 科目:公職◆行政法(包含行政程序法等)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4年 - 104 高等考試_三級_法制:行政法#24016

年份:104年

科目:公職◆行政法(包含行政程序法等)

25 臺北市政府管理之道路留有坑洞未能及時修復,又未設置警告標誌,足以影響行車之安全,駕駛人A夜間未開燈且超 速行駛,以致衝入坑洞車毀人傷,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交通部為國家賠償之賠償義務機關
(B) 因道路已不具備通常應有之狀態及功能,係公共設施管理有欠缺
(C) 臺北市政府未善盡管理職責之公務員,構成怠於執行職務
(D) 因駕駛人A之與有過失,臺北市政府得主張減輕或免除賠償責任
正確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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