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試題詳解

試卷:103年 - 103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四等_財稅行政、商業行政:民法概要#18927 | 科目:公職◆民法概要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3年 - 103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四等_財稅行政、商業行政:民法概要#18927

年份:103年

科目:公職◆民法概要

25 甲生前作成自書遺囑,將其所有之 A 屋遺贈於乙。若乙不願接受甲之遺贈,應如何為之?
(A)乙應於甲生前告知欲拋棄遺贈,使該遺贈不生效力
(B)乙應於甲生前為拒絕承諾之意思表示,使遺贈契約不成立
(C)乙應於甲死後拋棄遺贈
(D)乙應於甲死後至法院辦理拋棄遺贈
正確答案:登入後查看

詳解 (共 1 筆)

推薦的詳解#4246798
未解鎖
遺贈的承認與拋棄遺贈的承認遺贈原則上於遺...
(共 331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6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