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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102年 - 102 關務升官等考試_薦任_各類別: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12765 | 科目: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2年 - 102 關務升官等考試_薦任_各類別: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12765

年份:102年

科目: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

25 憲法法庭行言詞辯論,須有大法官多少位出席,始得為之?
(A)無限制
(B)現有總額過半數
(C)現有總額三分之二以上
(D)現有總額四分之三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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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1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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