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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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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年 - 102 關務升官等考試_薦任_各類別: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127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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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102年 - 102 關務升官等考試_薦任_各類別: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12765 |
科目:
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102年 - 102 關務升官等考試_薦任_各類別: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12765
年份:
102年
科目:
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
25 憲法法庭行言詞辯論,須有大法官多少位出席,始得為之?
(A)無限制
(B)現有總額過半數
(C)現有總額三分之二以上
(D)現有總額四分之三以上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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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1 筆)
LaLa Chen
B1 · 2013/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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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解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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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55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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