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 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第9條第1項規定「電子遊戲場業營業場所應距離國民中、小學、高中、職校、醫院50公尺以上。」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上述距離限制,係對從事工作地點之執行職業自由之限制
(B)上開規定係保留地方因地制宜空間所設之最低標準,故直轄市、縣(市)得另以自治條例為應保持更長距離之規範
(C)各直轄市、縣(市)基於因地制宜政策考量而以自治條例設定較長之距離規定,係屬必要之手段
(D)直轄市、縣(市)自治條例之距離限制規定,如超出法定最低限制較多時,縱使可能產生實質阻絕之效果,亦不違反比例原則
詳解 (共 3 筆)
未解鎖
D應改為各地方自治團體有關距離限制之規定...
未解鎖
依照憲法及地方制度法規定,地方自治團體得...
未解鎖
釋字738系爭規定如對人民的營業活動產生...
私人筆記 (共 4 筆)
未解鎖
j738各直轄市、縣(市)就其工商輔導及...
未解鎖
司法院釋字第738號理由書:……惟有鑑於...
未解鎖
釋字第 738 號-各地方自治團體就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