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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特三等◆法學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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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 - 108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三等_各類科: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8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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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108年 - 108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三等_各類科: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81209 |
科目:
地特三等◆法學知識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108年 - 108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三等_各類科: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81209
年份:
108年
科目:
地特三等◆法學知識
24 甲因車禍死亡時,留下配偶乙,以及姊妹丙、丁、戊 3 人,丙依法抛棄繼承,丙育有 1 名子女庚。下列 有關法定應繼分分配的敘述,何者正確?
(A)乙、丁、戊、庚各四分之一
(B)乙、丁、戊各三分之一
(C)乙二分之一,丁、戊各四分之一
(D)乙二分之一,丁、戊、庚各六分之一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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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2 筆)
wak4763987
B1 · 2019/12/18
推薦的詳解#3714085
未解鎖
這題已說明了丙拋棄繼承 所以其子庚無法代...
(共 131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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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aac Jón
B2 · 2019/12/18
推薦的詳解#3715138
未解鎖
首先,按民法(下同)第1140條規定,只...
(共 129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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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陳ㄚ青
2019/12/25
私人筆記#1863837
未解鎖
第 1140 條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所定第...
(共 335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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