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 針對公務員作為之國家賠償責任,有關公務員造成人民自由權利之損害,其正確意涵為:
(A)公務員概念並非僅指個別具體執行職務之人員,而是指「整體公務機制」而言
(B)判斷某一事件是否應成立國家賠償責任,若其中有一部分守法公務員,即可主張免責
(C)公務員本身,其與損害事故之關係,係處於公權力執行之關係,故不屬於人民範圍
(D)所謂自由與權利,包羅甚廣,但僅限於公法上之權利
正確答案:A
詳解 (共 3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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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覺得A選項解釋的方式可以朝此方向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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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在玩文字遊戲, 【一部分守法】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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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C選項只是單純在問公務員是否適用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