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試題詳解

試卷:114年 - 114 高等考試_三級_財稅行政、財稅法務:民法#128605 | 科目:民法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14年 - 114 高等考試_三級_財稅行政、財稅法務:民法#128605

年份:114年

科目:民法

24 未婚之甲女與乙男發生性關係後懷孕並產下丙。丙成年後找到乙,要求乙為認領。乙表示其生活 窮困,若丙願扶養,則乙願認領。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認領後,如丙確有受扶養必要,乙有扶養能力,乙應扶養丙
(B)認領後,如乙確實無謀生能力但尚非無法維持生活,丙仍應扶養乙
(C)認領後,如乙確有受扶養必要,甲丙應共同扶養乙
(D)認領經雙方意思表示合致成立,乙所附條件為有效

正確答案:登入後查看

詳解 (共 1 筆)

推薦的詳解#6557487
未解鎖
第 1117 條 受扶養權利者,以...
(共 440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0
0

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7342654
未解鎖
民法 第1067條 1.有事實足認其...
(共 295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3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