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 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關於總統、副總統之選舉與罷免,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總統、副總統候選人應聯名登記
(B)總統、副總統之當選,採相對多數
(C)總統、副總統之罷免案,經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二之同意
後提出
(D)總統、副總統之罷免案,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全體選舉人總額三分之二以上之投票,有效
票過半數同意罷免時,即為通過
詳解 (共 3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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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副總統之罷免案,須經全體立法委員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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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6 條罷免案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
私人筆記 (共 2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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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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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副總統 罷免(政治責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