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11年 - 111 高等考試_三級_一般行政、一般民政、客家事務行政、戶政、僑務行政(選試英文)、僑務行政(選試西班牙文)、僑務行政(選試越南文)、僑務行政(選試印尼文)、社會行政、勞工行政、公職社會工作師、教育行政、體育行政、人事行政、法律廉政、財經廉政、公平交易管理、農業行政、漁業行政、海洋行政:行政法#109757
年份:111年
科目: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行政法概要(包含行政程序法等)
24 依司法院釋字第 469 號解釋,有關國家賠償之成立,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公務員依法對特定人民負有作為義務而已無不作為之裁量餘地,倘故意過失怠於執行職務時, 有國家賠償之適用
(B)公務員在裁量收縮至零之情況下違反法律規定,此違法不僅是客觀法秩序違反,容有公權利侵 害之可能
(C)透過新保護規範理論,得探究系爭規定是否於立法目的上有保護特定之當事人,以為其主張救 濟之依據
(D)國家賠償之請求權限於法律明確規定特定人享有向行政機關為一定作為之請求權者
正確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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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第24條規定:「凡公務員違法侵害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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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七十二年台上字第七0四號判例:「...
私人筆記 (共 2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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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答案:(D) 國家賠償之請求權限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