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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障四等◆法學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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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年度 - 106法學知識考前1個月衝刺試題201-288#60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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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無年度 - 106法學知識考前1個月衝刺試題201-288#60561 |
科目:
身障四等◆法學知識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無年度 - 106法學知識考前1個月衝刺試題201-288#60561
科目:
身障四等◆法學知識
237.依地方制度法之規定,若縣長涉嫌犯貪污治罪條例之圖利罪,經第二審判處有期徒刑5 年,其職務應如何處理?
(A)由行政院停止其職務
(B)由內政部停止其職務
(C)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決定是否停止其職務
(D)由縣議會決議是否停止其職務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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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1 筆)
涵玟
B2 · 2024/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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