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甲毀損乙、丙所共有的A車,該車價值40萬元,對於A車,乙有四分之三的應有部分,
丙有四分之一的應有部分。試問:甲乙丙間之法律關係如何,下列何者錯誤?
(A)該損害賠償之債為可分之債
(B)甲應該向乙、丙各賠償20萬元
(C)乙、丙可以各向甲請求連帶賠償40萬元
(D)甲乙丙三人可約定,甲分別賠償30萬元給乙,賠償10萬元給丙
詳解 (共 3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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