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11年 - 111 普通考試_一般行政、一般民政、客家事務行政、戶政、僑務行政(選試英文)、社會行政、勞工行政、教育行政、人事行政、法律廉政、財經廉政:行政法概要#109397
年份:111年
科目: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行政法概要(包含行政程序法等)
23 關於行政處分之撤銷,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稽查人員至新竹市出差時,對任意棄置廢棄物之民眾作成裁罰處分,該處分無須 撤銷
(B)主管機關未給予相對人陳述意見之機會,即作成裁罰處分時,該處分為得撤銷
(C)教育部核可申請人升等為副教授,卻未發給副教授證書,該升等處分為得撤銷
(D)工廠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直轄市政府即許可其營業,該許可處分為得撤銷
正確答案:C
詳解 (共 4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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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程序法第111 條規定: 「行政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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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行政程序法第115條規定,行政處分...
未解鎖
C.按行政程序法第111條第2款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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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關於行政處分之撤銷,下列敘述何者錯...
私人筆記 (共 4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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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稽查人員至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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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程序法第111 條規定: 「行政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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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程序法 第 111 條 行政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