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3年 - 113 地方政府公務、離島地區公務特種考試_四等_一般行政、一般民政、客家事務行政、戶政、社會行政、勞工行政、社會工作、教育行政、人事行政、法律廉政、財經廉政、商業行政:行政法概要#124408
年份:113年
科目: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行政法概要(包含行政程序法等)
23 關於行政處分附款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負擔,係附加於授益處分之特定作為、不作為或忍受義務
(B)保留行政處分之廢止權,係行政機關基於行政目的,於作成行政處分時預先保留未來廢止行政處分之可 能性
(C)行政機關作成行政處分有裁量權時,得為附款
(D)對於附終期之行政處分於期限屆滿後仍須由處分機關宣告始失其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