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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年 - 103 身心障礙特種考試_四等_財稅行政:民法概要#16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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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103年 - 103 身心障礙特種考試_四等_財稅行政:民法概要#16146 |
科目:
公職◆民法概要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103年 - 103 身心障礙特種考試_四等_財稅行政:民法概要#16146
年份:
103年
科目:
公職◆民法概要
23 依法應經親屬會議處理之事項,於親屬會議召開有困難時,應如何處理?
(A)由檢察官聲請法院處理之
(B)由社會福利機構聲請法院處理之
(C)由有召集權人聲請法院處理之
(D)由監護人聲請法院處理之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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