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下列關於遺囑撤回之敘述,何者正確?
(A)遺囑人得隨時以自書或錄影錄音之遺囑方式,撤回遺囑之全部或一部,經全體遺囑受益人同意 後,其撤回始生效力
(B)以自書方式立遺囑者,其發現前後遺囑有相牴觸之情狀,立遺囑人之配偶或直系血親卑親屬應 共同聲請刑事鑑定機關進行確認
(C)遺囑人於為遺囑後所為之行為與遺囑有相牴觸者,其牴觸部分,遺囑視為撤回
(D)遺囑人故意塗銷遺囑之特定部分,或在遺囑上記明特定部分廢棄者,該部分之遺囑視為撤回, 並應經全體遺囑受益人見證且簽名之
詳解 (共 2 筆)
未解鎖
(C) 遺囑人於為遺囑後所為之行為與遺囑...
未解鎖
第 1219 條 遺囑人得隨時依遺囑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