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99年 - 99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三等_一般行政、一般民政、客家事務行政、社會行政、人事行政、戶政、原住民族行政、公職社會工作師、勞工行政、教育行政、體育行政、法制、商業行政、農業行政、法律政風、財經政風:行政法#4137
年份:99年
科目: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行政法概要(包含行政程序法等)
23 下列有關國家賠償事件之分析,何者錯誤?
(A)國家賠償以金錢賠償為原則,以回復原狀為例外
(B)公權力受託人違法行為所引起之國家賠償事件,以委託機關為賠償義務機關
(C)若被害人未即時採取權利防衛措施、提起行政爭訟,其後請求國家賠償時,可能基於「與有過失」原則減免賠償金額
(D)軍人若因部隊違法之管理措施而受損害,由於並非以一般人民身分而受侵害,不得請求國家賠償
正確答案:D
詳解 (共 3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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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有過失,是說被害人「也有過失」,所以只...
未解鎖
參最高法院 93 年台上字第 920 號...
未解鎖
依據國家賠償法第7條,國家負損害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