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試題詳解

試卷:103年 - 103 警察升官等考試、交通事業鐵路升資考試_佐級晉員級_各類科:法學知識(法學緒論)#22037 | 科目:警察/一般警察/鐵路◆中華民國憲法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3年 - 103 警察升官等考試、交通事業鐵路升資考試_佐級晉員級_各類科:法學知識(法學緒論)#22037

年份:103年

科目:警察/一般警察/鐵路◆中華民國憲法

23 下列何種行為原則上應由夫妻共同為之?
(A)認領子女
(B)收養子女
(C)提起裁判離婚
(D)提起婚生否認之訴
正確答案:登入後查看

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6406225
未解鎖
法規名稱: 民法 EN 生效狀態: ...
(共 257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