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請依實務見解,判斷下列關於刑法第17條「加重結果犯」或謂「結果加重犯」規定之
敘述,何者係屬錯誤?
(A)加重結果犯包括基本犯罪與加重結果之發生二個部分,而其基本犯罪部分,必須為
故意犯;基本犯罪若過失犯,無構成加重結果犯之可能
(B)基本犯罪與加重結果之間必須具備相當的因果關係
(C)加重結果犯之基本犯罪僅限於既遂犯,不包括未遂犯
(D)加重結果犯之構成,必須行為人對於加重結果之發生,具有客觀的預見可能性
詳解 (共 4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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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來說成立加重結果犯,並不以犯罪既遂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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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加重犯、加重結果犯成立要件:1、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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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補充說明樓上例如重傷罪有處罰未遂(27...
私人筆記 (共 3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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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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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A)加重結果犯包括基本犯罪與加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