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3年 - 113 地方政府公務、離島地區公務特種考試_四等_一般行政、一般民政、客家事務行政、戶政、社會行政、勞工行政、社會工作、教育行政、人事行政、法律廉政、財經廉政、商業行政:行政法概要#124408
年份:113年
科目: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行政法概要(包含行政程序法等)
22 甲合法取得施工許可後半年,於施工期間因地層結構發生變動而產生地基大範圍崩塌事故,主管機關可否 廢止該施工許可?
(A)可,但是限於甲就該事故有主觀上之故意或重大過失
(B)不可,因原處分已逾法定救濟期間而產生形式存續力
(C)可,但是須因若不廢止原處分對公共利益將造成危害
(D)不可,除非該工地附近居民向行政機關主動提出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