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3年 - 103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四等_一般行政、一般民政、客家事務行政、社會行政、人事行政、戶政、社會工作、勞工行政、教育行政、商業行政、法律廉政:行政法概要(重複)#64078
年份:103年
科目: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行政法概要(包含行政程序法等)
22 應參與行政處分作成之其他機關,未參與處分之作成,原則上該行政處分之效力如何?
(A)無效
(B)得補正
(C)應予廢止
(D)該行政處分之效力不受影響
正確答案:B
詳解 (共 2 筆)
未解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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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解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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