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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104年 - 104 稅務特種考試_四等_財稅行政:民法概要#27191 | 科目:公職◆民法概要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4年 - 104 稅務特種考試_四等_財稅行政:民法概要#27191

年份:104年

科目:公職◆民法概要

22 依民法規定,下列有關時效之敘述,何者正確?
(A)消滅時效完成後,債權人即不得再向債務人為請求
(B)地上權得成為取得時效之標的
(C)時效中斷者,自中斷之事由終止時,原已進行之時效繼續進行
(D)基於契約自由原則,當事人得約定加長或縮短時效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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