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3年 - 113 地方政府公務、離島地區公務特種考試_三等_一般行政、一般民政、戶政、原住民族行政、社會行政、勞工行政、教育行政、人事行政、法律廉政、財經廉政、農業行政:行政法#124545
年份:113年
科目: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行政法概要(包含行政程序法等)
22 依最新司法實務見解,A 大學對所屬教師不予續聘決定,教師不服而提起申訴,經申訴評議決定駁回後,教師復向教育部中央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提起再申訴,再申訴決定撤銷大學不予續聘決定,A 大學得否就再申訴決定提起行政訴訟?
(A)無論公立或私立大學均不得提起行政訴訟
(B)無論公立或私立大學均得提起行政訴訟
(C)若該大學係屬公立大學,則不得提起行政訴訟;若屬私立大學,則得提起行政訴訟
(D)若該大學係屬私立大學,則不得提起行政訴訟;若屬公立大學,則得提起行政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