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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礎法學(民法、刑法及行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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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 - 114 國際經濟商務特種考試_三等_國際經濟商務人員類科國際經貿法律組:基礎法學(民法、刑法及行政法)#130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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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114年 - 114 國際經濟商務特種考試_三等_國際經濟商務人員類科國際經貿法律組:基礎法學(民法、刑法及行政法)#130834 |
科目:
基礎法學(民法、刑法及行政法)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114年 - 114 國際經濟商務特種考試_三等_國際經濟商務人員類科國際經貿法律組:基礎法學(民法、刑法及行政法)#130834
年份:
114年
科目:
基礎法學(民法、刑法及行政法)
21 關於預備犯與未遂犯,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依實務見解,預備犯亦可成立犯罪中止
(B)行為人著手於殺人之實行,死亡結果雖有發生,但不可歸責於行為人,其成立殺人未遂罪
(C)行為人動心起念殺人之後,於著手實行殺人前之所有行為,均構成預備殺人罪
(D)行為人雖無故意,但若著手實行犯罪,亦無礙於未遂犯之構成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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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1 筆)
whappy501
B1 · 2025/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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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解鎖
這題考的是 刑法預備犯與未遂犯 的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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