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4年 - 114 身心障礙特種考試_三等_一般行政、勞工行政、教育行政:行政法#126634
年份:114年
科目: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行政法概要(包含行政程序法等)
21 關於訴願之參加,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與訴願人利害關係相同之人,經受理訴願機關允許,得為訴願人之利益參加訴願
(B)訴願決定因撤銷或變更原處分,足以影響第三人權益者,受理訴願機關應於作成訴願決定之前,通知其參加訴願程序,表示意見
(C)申請參加訴願,應以書面向受理訴願機關為之
(D)訴願決定原則對於參加人有拘束力。但經受理訴願機關通知其參加或允許其參加而未參加者,不受訴願決定效力所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