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4年 - 114 退除役軍人轉任公務人員、一般警察人員、移民行政人員特種考試_四等_各類科、消防警察人員、移民行政: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127805
年份:114年
科目: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
21 甲遺失一隻愛犬,後來發現為乙善意取得,甲自遺失時起最長多久時間以內,可向乙為回復之主張?(A) 6 個月內 (B) 1 年內 (C) 2 年內 (D) 3 年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