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3年 - 113 地方政府公務特種考試_三等_財稅行政:民法#124533
年份:113年
科目:民法
21 甲夫乙妻育有一女丙。甲乙離婚後,乙擔任 10 歲丙之親權人。乙將丙出養於丁。下列關於該收養效力之敘述,何者正確? (A)因丙為未成年人,乙代丙為收養契約之意思表示,有效 (B)收養未得甲之同意,原則上無效 (C)收養契約當事人為丙與丁,丁妻戊未共同為之,戊不得撤銷 (D)收養未具書面但已向法院聲請認可,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