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關於行政罰法裁處權之時效,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行政罰之裁處權,因3年期間之經過而消滅
(B)因行政訴訟或其他救濟程序經撤銷而須另為裁處者,時效自原裁處被撤銷確定之日起算
(C)因天災、事變或依法律規定不能開始或進行裁處時,時效不停止進行
(D)時效自無罪、免訴、不受理、不付審理之裁判確定日起算
詳解 (共 3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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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139:因時效事變而不完成: 時效之...
私人筆記 (共 1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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