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97年 - 97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三等_一般行政、一般民政、社會行政、人事行政、戶政、公職社會工作師、勞工行政、教育行政、體育行政、法制、商業行政、農業行政、法律政風、財經政風:行政法#3653
年份:97年
科目: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行政法概要(包含行政程序法等)
20.行政程序法第174條之1主要係依據下列那一個原則,而要求職權命令應於該法實施後二年內予以相關之修正,否則逾期失效?
(A)法律優位原則
(B)公益原則
(C)明確性原則
(D)法律保留原則
正確答案:D
詳解 (共 2 筆)
未解鎖
第 174-1 條(職權命令之過渡條款)...
未解鎖
以法律規定或以法律明列其授權依據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