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 依司法院解釋之見解,關於法律明確性原則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教師法以「行為不檢有損師道,經有關機關查證屬實」作為解聘、停聘或不續聘之要件,與法律明確性之要求並無違背
(B)法律規定所使用之概念,其意義依法條文義及立法目的,如非受規範者難以理解,並可經由司法審查加以確認,即與法律明確性原則無違
(C)以法律限制人民權利,其構成要件應使受規範者可能預見其行為之法律效果,以確保法律預先告知之功能,並使執法之準據明確,以保障規範目的之實現
(D)檢肅流氓條例中關於「欺壓善良」以及「品行惡劣、遊蕩無賴」之規定,與法律明確性原則尚無違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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