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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三等◆法學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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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年 - 95 司法特種考試_三等_公證人、觀護人、檢察事務官各組、監獄官、檢驗員:法學知識(法學緒論)#3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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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95年 - 95 司法特種考試_三等_公證人、觀護人、檢察事務官各組、監獄官、檢驗員:法學知識(法學緒論)#3192 |
科目:
司法三等◆法學知識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95年 - 95 司法特種考試_三等_公證人、觀護人、檢察事務官各組、監獄官、檢驗員:法學知識(法學緒論)#3192
年份:
95年
科目:
司法三等◆法學知識
2.甲離去住所,音訊全無,生死不明,甲的太太可利用那種制度,以結束甲在住所的法律關係?
(A)禁治產宣告
(B)死亡宣告
(C)失蹤宣告
(D)無權利能力宣告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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