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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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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年 - 98 公務升官等考試_薦任_各類科:法學知識#3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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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98年 - 98 公務升官等考試_薦任_各類科:法學知識#3922 |
科目:
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98年 - 98 公務升官等考試_薦任_各類科:法學知識#3922
年份:
98年
科目:
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
2 依憲法增修條文之規定,憲法法庭應如何組成?
(A)由司法院大法官組成
(B)由司法院院長、最高法院院長、最高行政法院院長組成
(C)由司法院大法官、各級法院法官選出之法官代表組成
(D)由總統選出之學者專家、司法院大法官、各級法院法官選出之法官代表組成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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