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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年 - 104 身心障礙特種考試_四等_財稅行政:民法概要#21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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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104年 - 104 身心障礙特種考試_四等_財稅行政:民法概要#21407 |
科目:
公職◆民法概要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104年 - 104 身心障礙特種考試_四等_財稅行政:民法概要#21407
年份:
104年
科目:
公職◆民法概要
19.關於共有物之應有部分,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應有部分係指共有物之特定具體部分
(B)應有部分係共有人對所有權在分量上享有之比例
(C)應有部分係存在於共有物之任何一部分上
(D)各共有人之應有部分不明者,推定其為均等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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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1 筆)
謝珮薰
B4 · 2018/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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