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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109年 - 109 鐵路人員特考_員級_運輸營業:民法概要#87173 | 科目:鐵路◆民法概要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9年 - 109 鐵路人員特考_員級_運輸營業:民法概要#87173

年份:109年

科目:鐵路◆民法概要

19 甲、乙、丙三人各有應有部分三分之一共有 A 建物。甲於尚未支付因修繕 A 建物而須負擔之新 臺幣(下同)10 萬元與乙時,將其應有部分讓與丁。就該 10 萬元債務,甲、丁之責任如何?
(A)甲單獨負清償 10 萬元債務之責任
(B)丁單獨負清償 10 萬元債務之責任
(C)甲、丁各負清償 5 萬元債務之責任
(D)甲、丁連帶負清償 10 萬元債務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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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3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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