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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111年 - 111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約僱人員甄選試題_一般類組、身心障礙:法學緒論概要#108734 | 科目:法學緒論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11年 - 111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約僱人員甄選試題_一般類組、身心障礙:法學緒論概要#108734

年份:111年

科目:法學緒論

18.非婚生子女,經生父撫育者,其法律效果為?
(A)視為準正
(B)視為認領
(C)視為收養
(D)推定收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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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3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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