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之意旨,下列何者屬於對人民職業選擇自由之主觀限制?
(A)非視障者不得從事按摩業
(B)藥師僅得於單一處所執業
(C)具有博士學位者始得擔任助理教授
(D)限制同一區域內有線電視系統業者之經營總數
詳解 (共 4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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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自由主觀限制:從事特定職業之個人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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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觀限制➡️後天努力可改變 每個選項的...
私人筆記 (共 4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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