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 甲 1、甲 2、甲 3 至甲 10 等 10 人,經登記為 A 區分所有建築物之區分所有人。甲 1、甲 2、甲 3
至甲 10 等 10 人依法律規定作成以下規約:甲 1 得使用 A 區分所有建築物之頂樓。甲 1 出賣其專 有部分,移轉其占有於乙,登記乙為 A 區分所有建築物之區分所有人。乙於受讓時就甲 1 依該規 約所享有權利一事,不知且非可得而知。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該規約雖未經登記,但因乙就甲 1 依該規約所享有權利一事,不知且非可得而知,故得使用 A 區分所有建築物之頂樓
(B)乙就甲 1 依該規約所享有權利一事,不知且非可得而知,故得使用 A 區分所有建築物之頂樓
(C)該規約未經登記,乙因此得使用 A 區分所有建築物之頂樓
(D)乙得使用 A 區分所有建築物之頂樓
詳解 (共 2 筆)
未解鎖
依民法第799條第3項規定「專有部分得經...
未解鎖
補法條供參 民法第799 條 (建築物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