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 為辦理原住民族基本法第 2 條第 4 款所規定之部落核定作業,原住民族委員會訂有原住民族委員會辦
理部落核定作業要點。下列關於原住民族委員會辦理部落核定作業要點之規定的敘述,何者錯誤?
(A)鄉(鎮、市)及區公所應依職權或轄內原住民之請求,邀集熟稔部落歷史文化之民眾,進行部落之
訪查及統計
(B)部落概況訪查表應載明之事項,包含人口數、戶數、家族、族別及其比例,也包含共同生活區域範圍
(C)鄉(鎮、市、區)公所完成部落之訪查及統計後,應依照原住民族委員會推動原住民族部落會議實
施要點舉辦部落會議,聽取族人意見,並應將部落概況訪查表公告於公所、村(里)辦公室及其他
原住民常出入之公開場所。公告期間不得少於 30 日
(D)鄉(鎮、市、區)公所公告期間屆滿時,如無須修正之內容時,鄉(鎮、市、區)公所應將公告內
容函送直轄市、縣(市)政府審查。經審查通過後,直轄市、縣(市)政府應於 2 週內將公告內容、
審查意見及審查會議紀錄函送原住民族委員會審核
詳解 (共 2 筆)
未解鎖
鄉(鎮、市、區)公所依前項規定修正公...
未解鎖
為辦理原住民族基本法第 2 條第 4 款...
私人筆記 (共 2 筆)
未解鎖
原住民族委員會辦理部落核定作業要點 三、...
未解鎖
(C) ❌ 錯誤法規規定鄉(鎮、市、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