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1年 - 101 普通考試_一般行政、一般民政、宗教行政、客家事務行政、社會行政、人事行政、戶政、勞工行政、教育行政、商業行政、僑務行政(選試英文)、法律廉政、財經廉政:行政法概要#8639
年份:101年
科目: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行政法概要(包含行政程序法等)
18 對於當事人之送達,下列何者非公示送達之原因?
(A)行政機關為提高行政效率精簡行政費用
(B)應為送達處所不明者
(C)於有治外法權人之居住所或事務所為送達而無效者
(D)於外國或境外為送達,不能依照行政程序法第86條規定辦理或預知雖依該規定辦理而無效者
正確答案:A
詳解 (共 2 筆)
未解鎖
對於當事人之送達,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
未解鎖
第 78 條對於當事人之送達,有下列各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