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4年 - 114 民航特種考試_三等_各科別: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130859
年份:114年
科目: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
18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關於租稅優惠,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從分擔稅捐能力來看,對於同類所得之發生,卻針對特定對象例外規定予以減免稅捐債務,有違量能課稅原則之負擔公平
(B)財政部函就社會福利機關之交通工具,限於同一法人於同一行政區域內合計 3 輛者,始免徵使用牌照稅之規定,違憲
(C)主管機關本於法定職權就相關法律進行闡釋時,因給予人民減免稅捐之優惠本屬授予人民利益,故 可增加法律所無之租稅優惠措施
(D)中央立法所規定之租稅優惠事項,涉及地方財政且致有減少其收入情形時,應同時籌妥替代財源,避免損害地方財政稅收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