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12年 - 112 一般警察、鐵路、退除役軍人轉任公務人員特種考試_三等、高員三級_各類別、各類科:法學知識#114738
年份:112年
科目: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
17 甲、乙及丙三人分別出資新臺幣 100 萬元、200 萬元及 300 萬元,成立一間有限公司。有關三人於該公司
間之法律關係,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未來如公司欲增資,任何同意增資之股東,仍無按原出資數比例出資之義務
(B)甲、乙及丙對於公司之責任,除其三人特別約定外,以其出資額為限
(C)如章程未訂定按出資多寡比例分配表決權,甲、乙及丙三人均有一表決權
(D)公司應在本公司備置股東名簿,記載各股東出資額
詳解 (共 3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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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應改為 甲、乙及丙對於公司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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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第106條 公司增資,應經股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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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第106條第1項規定:「公司增資,...
私人筆記 (共 6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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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甲、乙及丙三人分別出資新臺幣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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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甲、乙及丙三人分別出資新臺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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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公司法 EN 法規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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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第99條 1.各股東對於公司之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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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及丙三人分別出資新臺幣 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