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關於法律之制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經立法院三讀議決通過之法律案,仍應由總統公布,始發生法律效力
(B)原則上總統應於收到立法院法律案後 10 日內公布之
(C)總統公布法律,須經行政院院長副署,或行政院院長及有關部會首長之副署
(D)已完成公布程序之法律,人民若認為有重大違反憲法之虞,得敘明理由之後,直接向司法院大法
官聲請憲法解釋
詳解 (共 4 筆)
未解鎖
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五條第一項第二款...
未解鎖
第 5 條 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得聲請解...
未解鎖
人民、法人或政黨於其憲法上所保障之權利,...
未解鎖
得聲請解釋憲法之機關或人及其事由: ...
私人筆記 (共 2 筆)
未解鎖
立法院法律案通過後,仍應移送總統及行政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