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關於僱傭契約,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僱傭契約之專屬性較低,故僱用人得將其勞務請求權讓與第三人,無需受僱人同意
(B)受僱人服勞務,因非可歸責於自己之事由致受損害者,得向僱用人請求賠償
(C)定期之僱傭契約,若當事人之一方遇有重大事由,仍得於期限屆至前終止契約
(D)受僱人因執行職務,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原則上係由僱用人與受僱人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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