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試題詳解

試卷:109年 - 109 專技普考_不動產經紀人:民法概要#93332 | 科目:專技◆民法概要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9年 - 109 專技普考_不動產經紀人:民法概要#93332

年份:109年

科目:專技◆民法概要

17 甲、乙、丙、丁四人共有一筆 A 土地,應有部分各登記為四分之一,甲未經乙、丙、丁之同意, 擅自占有 A 土地四分之三面積的土地,在其上興建一 B 屋。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乙、丙、丁僅得分別請求甲返還占用 A 土地四分之一之土地
(B)乙、丙、丁得分別請求甲返還所占用 A 土地四分之三之土地
(C)乙、丙、丁應共同請求甲返還所占用 A 土地四分之一之土地
(D)乙、丙、丁應共同請求甲返還所占用 A 土地四分之三之土地
正確答案:登入後查看

詳解 (共 3 筆)

推薦的詳解#4410794
未解鎖


(共 1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2
1
推薦的詳解#5016076
未解鎖
民法§821各共有人對於第三人,得就共有...
(共 60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1
0
推薦的詳解#6205871
未解鎖
民法 第821條: 各共有人對於第三人...
(共 65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6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