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司法院本於司法行政監督權而發布之行政命令,若涉及審判上之法律見解者,所屬各級法院之法官於審 判案件時,是否受其所表示見解之拘束?
(A) 應受其拘束,因為司法院為上級機關,會撤銷下級法院所作之判決
(B) 應受其拘束,因為司法院會懲戒不遵守該行政命令之法官
(C) 不受其拘束,因為法官係屬獨立審判,可以表示適當之不同見解
(D) 不受其拘束,因為法官可以依據個人主觀的確信不受任何拘束,對於案件進行判決
詳解 (共 2 筆)
未解鎖
司法院釋字第五三0號解釋中華民國90年1...
未解鎖
1. 權力分立+ 審判獨立 → 司法自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