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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年 - 103 普通考試_財稅行政、商業行政:民法概要#17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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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103年 - 103 普通考試_財稅行政、商業行政:民法概要#17200 |
科目:
公職◆民法概要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103年 - 103 普通考試_財稅行政、商業行政:民法概要#17200
年份:
103年
科目:
公職◆民法概要
16 甲從桃園機場搭乘大鷹巴士到臺北。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所搭乘之巴士在半途被雷擊中引起火災,甲受輕微嗆傷,得請求巴士公司負擔賠償責任
(B)巴士公司在其所販售之車票上有限制運送人責任之記載,該記載除有旅客之明示同意外,不生效力
(C)甲所搭乘之巴士因司機之過失,在半途發生車禍,導致甲攜帶、未交託之行李撞壞,巴士公司不負責任
(D)旅客所交託之行李於到達後 1 個星期內不取回時,運送人得拍賣之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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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Lion Tsai
2016/10/11
私人筆記#46411
未解鎖
(A)民法第654條但書:傷害係不可抗力...
(共 693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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