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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障三等◆法學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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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年 - 101 身心障礙特種考試_三等_各類科: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8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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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101年 - 101 身心障礙特種考試_三等_各類科: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8027 |
科目:
身障三等◆法學知識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101年 - 101 身心障礙特種考試_三等_各類科: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8027
年份:
101年
科目:
身障三等◆法學知識
16 有關憲法增修條文對於行政院院長提出不信任案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立法院對行政院院長提出不信任案,須經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以上之連署
(B)立法院對行政院院長提出不信任案,應以記名投票表決
(C)行政院得對立法院通過之不信任案提出覆議
(D)立法院在行政院院長不信任案未獲通過時,不得再就同一行政院院長提出不信任案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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