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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103年 - 103 中華郵政公司_從業人員職階晉升甄試_專業職(二)晉升專業職(一):民法大意#17788 | 科目:民法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3年 - 103 中華郵政公司_從業人員職階晉升甄試_專業職(二)晉升專業職(一):民法大意#17788

年份:103年

科目:民法

15.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之特有財產,有使用、收益之權。但處分未成年子女之特有財產,應受下列何種限制?
(A)非為子女之利益,不得處分之
(B)應召開親屬會議,徵得全體親屬同意
(C)父母雙方同意即可
(D)三親等以內血親同意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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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1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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