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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特四等◆法學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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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年 - 95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四等_各類科:法學知識(中華民國憲法)#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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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95年 - 95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四等_各類科:法學知識(中華民國憲法)#3200 |
科目:
地特四等◆法學知識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95年 - 95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四等_各類科:法學知識(中華民國憲法)#3200
年份:
95年
科目:
地特四等◆法學知識
15.就法律條文所表達的文字、文法結構而為的解釋,是為:
(A)文義解釋
(B)論理解釋
(C)歷史解釋
(D)目的性解釋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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