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0年 - 100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四等_一般行政、一般民政、客家事務行政、社會行政、人事行政、戶政、社會工作、教育行政、商業行政、法律政風、財經政風:行政法概要(重複)#46649
年份:100年
科目: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行政法概要(包含行政程序法等)
15 戶政事務所公務員被服務機關記二次申誡,享有下列何種權利?
(A) 依公務人員考績法之規定,應給予其事前陳述及申辯之機會
(B) 依公務員服務法之規定,得任意至各學校兼任教學工作
(C) 依公務人員考績法之規定,請求與其平時考核獎懲互相抵銷
(D) 依公務人員保障法之規定,得向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提起申訴以聲明不服
正確答案:C
詳解 (共 3 筆)
未解鎖
公務人員考績法弟14條第三項:考績委員會...